2020年9月27日,《大化瑶族自治县七百弄鸡产业保护条例》立法起草项目在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五楼主任会议室举行签约仪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姚本喜、副主任韦幼梅等领导与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蒋慧,副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李立景、黄忠显及项目组成员共同出席了签约仪式。仪式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幼梅主持。
七百弄鸡是大化瑶族自治县党委、政府站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举全县之力和全民之智着力打造的扶贫开发重点产业,历经五年时间的发展,七百弄鸡产业已经呈现出“千户万户梨花开”之势,成为了大化县扶贫产业的新标杆,特色养殖的新名片。为了保护七百弄鸡资源,规范七百弄鸡产业的产品质量和进行科学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七百弄鸡产业发展,今年8月初,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及时调整民族立法规划,决定制定《大化瑶族自治县七百弄鸡产业保护条例》并报请县委同意,同时按照《立法法》规定,委托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作为第三方参与该《条例》的立法起草,确保《条例》高质量完成起草、修改直至审议通过。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姚本喜(前左一)与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蒋慧(前右一)签订合同书。)
按照合同要求,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将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按照起草方法和路线,从七百弄鸡产业保护的总则、扶持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起草。在起草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的研究期限和进度计划,认真做好搜集资料、完成起草大纲、调查研究、完成调研报告、完成草案初稿、组织讨论修改、专家论证、征集修改意见等工作,使起草工作顺利进行。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向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提供七百弄鸡产业资料、相关管理机构的保护和扶持文件、保护和扶持中存在问题总结等资料,同时按进度比例支付课题研究经费,确保《条例》今年11月底写出初稿,2021年1月上旬完稿,并将最终修改稿提交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由常委会按程序提交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
(文/韦汉国 图/韦加矗)